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安委会相关要求,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公司将从现在起到今年12月底,在公司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打非治违”和“平安交通”三项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公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方向,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深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公司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压实责任。通过本次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持续跟踪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到有效管控、切实消除,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确保完成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在三项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按照集团公司“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突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雨汛期、高温季节安全管控措施、风险源台账、专项施工方案等重点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区域、环节、设备设施等重点方面的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受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打非治违”和“平安交通”三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三项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如下:
组长:李韧、余德军。
副组长:尹筝雯、盛健、王学坤。
组员:刘小剑、陆少清、李琦、覃道文、杨启余、李斌辉、王伟、任保军、赵薇。
(二)、三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公司安全企管部,刘小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项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整治有关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
1、擅自超越资格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接任务的行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将项目或工程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行为。
2、被责令停产整顿的项目,在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3、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行为;不按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的行为;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
4、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
5、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未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责任制未落实;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6、安全生产费用未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
7、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转岗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未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演练。
9、未依法依规落实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10、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二)、坚持安全生产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清查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安全技术管理。
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审查隧道、桥梁围堰、挂篮施工、梁体吊装、支模架、水上作业、高边坡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禁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方案落实超前地质预报、监控测量和支护措施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防护措施不足、不满足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作业。
2、全面开展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
新建项目坚决杜绝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已建项目对明显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驻地、拌和站、预制场、施工现场、设备物资存放场地等场所、部位,要迅速采取人员撤离等措施;对于可能存在被冲毁危险的隧道、桥梁、围堰、堤坝、高边坡、深基坑、水上施工作业、高陡临时便道、便桥栈桥、涵洞和陆地施工平台脚手架等承重设施的地基,以及路基易垮落、坍塌山体等地段、部位,要认真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并落实可靠的安全预防措施。
3、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必须落实TN-S用电系统、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以及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做到有门、有锁和防雨;移动式和固定式配电箱离地高度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工厂和项目部要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电工,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4、加强消防管理。
沥青库、工厂和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对氧气乙炔、油库油罐(车)等以及驻地、现场消防设施器材加强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5、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
在建项目,要全面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各项目部要全面建立重大风险源台账和隐患整改台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对整改不力的项目,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6、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项目部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对于公司本部、工厂车间和施工现场其他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场所、环节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加强设备作业安全管理。
加强架桥机、龙门吊、塔吊、挂篮等大型起重机械、施工设施的安全检测和使用管理,安全限位、保险等装置必须确保到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督,严禁机械设备、设施带病作业。
2、加强临时设施作业安全管理。
对于脚手架、支模架搭设、拆除等,必须按照审批后的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先验收、后投入使用”的原则执行;要加强日常监控检测,严防垮塌等事故发生。
3、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对于高空作业,必须加强对临边防护、安全爬梯、作业平台、通道国道、安全防护棚、安全网等防护措施以及作业人员使用、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情况的检查,严防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4、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对于隧道施工要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落实高温雨汛期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充分认识暴雨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对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保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高度警惕、严阵以待,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员工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对于可能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区域,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划定警戒区域,严禁冒险作业;区域内的驻地、拌合场、预制场、钢筋棚等临时场所,必须坚决搬移、撤离。对于暂未出现异常状况的区域、地段不能放松警惕,必须加强巡视和隐患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3、加强水上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救生设备设施到位;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作业平台、栈桥、便桥、围堰等设施被洪水冲毁或破坏;同时加强与水运、航道、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位变化,做好预警预控,确保安全。
4、禁止在恶劣天气下进行高空作业;加强设备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龙门吊、架桥机等因大风暴雨天气发生滑移、倾覆;对钢筋加工棚、拌和楼等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稳固牢靠,防雷、防风等装置到位。
5、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和项目经理带班生产制度,切实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提前做好各项应急方案,落实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快速反应,实施有效救助。
6、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制定有效的安全管控措施,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强化劳动纪律,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防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中暑等职业伤害发生。
四、行动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10日)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突出问题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实施计划,编制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宣贯部署阶段。(从6月11日起至6月底)
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康杯”劳动竞赛”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三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全面动员,把本次三项专项行动的工作计划、要求、工作重点落实到位。
(三)、自查自纠阶段。(从7月1日至10月底)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和各项目部要逐一对照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重点,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当月排查出的问题、当月整治到位,并以此循环,实现多轮次自查自纠。公司将对未落实到位的问题跟踪督办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监督考核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底)
在多轮次自查自纠和整改的基础上,公司将集中开展专项检查,采取“四不两直一问责”的督察方式,随机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将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进行追责。
(五)、总结提高阶段。(从12月1日至12月中旬)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和各项目部对本次三项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出建议,并将本次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总结之中。
五、组织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必须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反复性、顽固性,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和各项目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五落实”。
(二)、细致计划,扎实开展行动。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和各项目部必须将三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如实记录,建立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隐患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彻底排除安全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要每季度末报送安全企管部。
(三)、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
将三项专项行动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康杯”劳动竞赛、“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结合起来,以公司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认证为抓手,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严格检查,强化考核问责。
公司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公司将对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和各项目部的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在本次三项专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予严肃处理。